德里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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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里达是作为一名译者步入学术圈的,他的第一部作品是译作,翻译的是胡塞尔的《几何学的起源》。在以后的学术生涯中,德里达始终把翻译当作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来思考,他的一些重要概念都与翻译问题高度相关。某些研究者注意到了语内翻译(同一种语言内的重新措词)对于理解“解构”的价值,但并未注意到,或至少未充分注意到,语际翻译对于理解该“概念”的重要作用。德里达提醒我们:“……如果要我给‘解构’下个定义的话,我可能会说‘一种语言以上’。哪里有‘一种语言以上’的体验,哪里就存在着解构。世界上存在着一种以上的语言,而一种语言内部也存在着一种以上的语言。这种语言的多样性正是解构所专注与关切的东西。”(注:德里达:《书写与差异·访谈代序》,张宁译,三联书店,2001年,第23页。)与语内翻译相比,德里达认为,语际翻译更好地演示了解构的运作,更有力地批判了形而上学。

  一、巴别与债务

  《圣经·创世纪》有个著名的故事:闪族人来到示拿平原,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通天塔,并且给自己起个名字(to make for ourselves a name),以便把闪的后裔召集在一起。耶和华担心,如果塔能够建成,那么,“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”。于是,他圣驾亲临,变乱他们的口音,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,把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,他们就停工,不造那城了。上帝把那城称作“巴别(Babel)”。

  专有名词通常被认为充分体现了语言的命名性质——字和符号同所指的事物一一对应,而德里达认为,专名“巴别”恰恰解构了这个假设。“上帝,作为命名者,处在语言的起点上,但是,通过强加他的名,上帝进入了语言中。在语言之中,他立刻远离了自己,这显示了语言‘混乱’的不可避免性。如是理解,这段圣经故事并非要说虚构的普遍语言的堕落,而在于演示语言没有纯粹的起源,没有指向自身以外的超验所指。”(注:Kathleen Davis,Deconstruction and Translation,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,2004,p.12.)

  上帝变乱闪人的语言,不仅是因为它们要造一座通天塔,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要为自己命名——而这本来是上帝的专利。上帝把自己的名给了这座城,悖论的是,它一旦进入闪人的语言,即从专有名词(城市之名和上帝之名)“堕落”为普通名词(混乱)。巴别一开始便有的双重含义表明:语言的源头并不是一个点,而是差异。作为解构主义者的上帝,在解构了那座塔和统一语言的同时,也解构了自己。“巴别”不仅代表了语言的多样性,也暗示了某种建构或完整的不可能性,同时说明了翻译的必要性和困难性。“‘巴别塔’不纯粹是形容语言之不可简约之多样性的;它展示一种不完整性,对建筑体系、建筑说明、系统和建筑学等加以完成、总体化、渗透、完善的不可能性。众多习语所实际限制的不仅是‘真正的’翻译,一种透明的、充分的相互表达,还有一种结构秩序,一种连贯的建构。那么(让我们翻译吧),就存有一种形式化的内在极限,结构的一种不完整性。”(注:德里达,“巴别塔”,陈永国译,见郭军、曹雷雨编:《论瓦尔特·本杰明:现代性、寓言和语言的种子》,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3年,第43页。)

  上帝是矛盾的,他一方面禁止翻译,而另一方面鼓励翻译。禁止翻译是为了阻止人类的联合,而如果不翻译,上帝的律法便不能为人类所知晓。

  翻译开始,债务产生了。

  首先是原文负债于翻译者,上帝负债于翻译者,因为他们都要求翻译(译者并不对作者负有债务,因为,作者即便活着,但由于其文本具有一个生存结构,他也等于死了)。“原作要求翻译,哪怕没有翻译者,哪怕没有人适于执行这个命令,但原作的结构中同时存在着要求和欲望。这个结构就是生命与生存的关系。”(注:德里达,“巴别塔”,陈永国译,见郭军、曹雷雨编:《论瓦尔特·本杰明:现代性、寓言和语言的种子》,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3年,第59页,第61页。)无论是对于德里达还是本杰明,“原文”不过是它自身生存的一个阶段,就被翻译的可能性来讲,它是未完成的,即使有了译文,原文仍然是敞开的。原文召唤翻译,希望在译文中延长自身的生命以及重新获得生命。“没有比翻译更严肃的东西了。我倒希望表明这样一个事实,即每一个翻译者都有资格谈论翻译,他所处的不是第二或次要的位置。如果原文的结构要求翻译,那就已经定下了这样一条法则,即原文一开始就负债于翻译者。原文是第一个负债者,第一个请求签名者;它从一开始就缺乏什么,就请求翻译。”(注:德里达,“巴别塔”,陈永国译,见郭军、曹雷雨编:《论瓦尔特·本杰明:现代性、寓言和语言的种子》,吉林人民出版社,2003年,第59页,第61页。)

  其次,是翻译者负债于原文,负债于上帝,因为翻译者许下了“忠实”的诺言,就像夏洛克发誓要忠实于契约,从安东尼奥身上取一磅肉一样。夏洛克一开始相信,存在“一磅肉”和“钱”的对应,存在商品和一般等价物的转换,翻译(肉和钱的交换)是可能的。况且,法律要求忠实于契约,要求实现这种翻译和转换。但是,夏洛克失败了,他败得是那样惨:失掉了财产,失掉了宗教,甚至失掉了生命。他失败的原因仅仅在于“忠实”——他不能保证从安东尼奥身上割肉的时候,不留一滴血。所以,忠实是一个陷阱,翻译包含了一个无法偿还的债务。

  犹太人夏洛克要求的是“公正”(公道/justice),基督徒一方(鲍西亚,公爵、安东尼奥等)坚持的是“仁慈”(慈悲/mercy)。鲍西亚试图向夏洛克说明,仁慈是一种高于公正的美德:“慈悲不是出于勉强,它是像甘霖一样从天上降下尘世;它不但给幸福于受施的人,也同样给幸福于施与的人;它有超乎一切的无上威力,比皇冠更足以显出一个帝王的高贵:御杖不过象征着俗世的威权,使人民对于君上的尊严凛然生畏;慈悲的力量却高出于权力之上,它深藏在帝王的内心,是一种属于上帝的德性,执法的人倘能把慈悲调剂着公道(when mercy seasons justice),人间的权力就和上帝的神力没有差别。”(注:莎士比亚:《威尼斯商人》第四幕第一场,朱生豪译。) 德里达相信,这里的“公正”可转喻为“忠实”与“可译”,“仁慈”可转喻为“不忠实”与“不可译”,以仁慈调剂公正,实际上是以“不忠实”调剂“忠实”,以“不可译”调剂“可译”。只有这样,才能完成翻译和转换。